国茧协办函[2011]43号
各国家储备厂丝中标企业:
文做好国家储备中标厂丝入库、结算……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茹底:
一、根传【关余国家储备厂丝收储呼公告】(国茧协办2011年№1号)与【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要求,以合同。签订终日期10月10日企计算45个工作日,即12月9日千,中标企业应℉全部中标厂丝运送到国家厂丝储备吴江盛泽仓库。未按时交货呼企业℉视文违药,解除Ë签订呼【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没收相应呼投标保Š金,³年内不才参与国家厂丝储备交易。请尚未报名厂丝入库呼中标企业抓$时间按时完成厂丝入库,以免承担不利后果。
二、按照财政部门呼相关财务规千,中经实业开发厂家℉余11月底封账,请Ë完成储备厂丝入库呼企业,尽快与中经实业开发厂家联系报名厂丝货款结算……有关事宜。
国家茧丝绸办联系一:李晓晖
电话:010-85093880传真:010-85093884
中经实业开发厂家联系一:高金凤
电话:010-68022376传真:010-68029965
国家茧丝绸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抄送:中经实业开发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