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减低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的政策虽未能泛起多大浪花,却也因折射出证券投资者保护政策方面的诸多深层次问题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调
3月6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6%、0.7%、0.7%的比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4号),中国证监会决定,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