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解读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这是交通运输部接手指导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后颁布的一部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规章。
资料仅供参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第 13 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 12 月 8 日经第 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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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来源: 交通运输部日期:2018-05-08 16:02 字体: 【大 中 小】浏览量:1次 打印本页 加入收藏 入口窗口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