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2月20日南宁市第12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3.江苏旭融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金湖县吕良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8312012CR0026〕国有土地,面积10854.9平方米。 上述3宗地块具体位置见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
25日,被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衢州市国土局)请示收回衢州府山中学教工宿舍楼住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87.6平方米,报衢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同月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
华律网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的条件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专题为您提供新全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