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案范围 案件类型 管辖范围 1、诉讼标的金额为 8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民商事纠纷 案件, 2、有关信用证纠纷案件; 3、虚假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案范围 案件类型 管辖范围 1、诉讼标的金额为 8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民商事纠纷 案件, 2、有关信用证纠纷案件; 3、虚假陈